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我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收到贵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曲开环罚字[2017]2号),根据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对我企业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9月6日限制产生污染物的工序或车间的生产。为了认真落实污水达标排放,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污水、废水治理方案。
建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何智良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生产副总 李旭东 负责整改方案和组织施工
成员:动力车间主任孙吉良及云南欧碧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
整改方案:
1、污水处理站设备调试:
(1)进行设备调试整改和细菌培养,污水处理负责人云南欧碧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产生费用由云南欧碧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2)根据公司生产现状暂做场地平整处理。
(3)取水口做标识处理。
2.排水系统设施:
(1)计划厂区实现雨污分流。现已将厂区雨水经雨水沟直接排入城市网管。生产废水、办公室及宿舍生活污水进入欧碧净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2)责任人:动力车间主任孙吉良。
(3)资金保障:本次资金由公司支付,用于工程改造的费用预计50000元。
(4)工程时间安排:根据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计划在2017年9月1日之前整改结束。利用3-4天进行公司内部初验收。
云南省曲靖药业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